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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借钱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现实生活之中,在漫长的婚姻续存期,尤其是在如今这个全民皆炒房的年代,出现了一些借钱来买房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对于这种问题的性质问题,也是大家所关心的。那么,夫妻借钱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案情】

2013年5月,家住乌鲁木齐市的苏女士将王某诉至法院。苏女士说:“2011年5月,我与王某登记结婚。由于婚后纠纷不断,导致感情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请求法院解除我与王某的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及债务,王某偿还借我的50万元。”

“我与苏女士均系再婚,婚后我母亲将店面交由我经营。但苏女士常发脾气说要离婚,还到店里砸东西骂人,还将3块玉石藏起来,我婚前的车也在苏女士处。”王某称,其向苏女士借的40万元均用于做生意,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另取走苏女士的10万元,也是用于做生意,并不是借款。

经审理查明,苏女士和王某结婚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45万元。购买该房屋时,王某曾借款18万元。因王某做生意急需用钱,将苏女士婚前的一套房产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40万元。因生意不好,到还款日未能及时还款,该房屋用于还银行贷款,王某写下了借苏女士40万元的借条。

【审理分析】

近日,法院判决苏女士和王某离婚;判决苏女士和王某共同购买的商品房归苏女士所有,苏女士给付王某折价款的一半;王某偿还苏女士借款40万元;王某的18万元借款,双方各承担一半即9万元。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苏女士提出王某偿还50万元的借款请求,其中40万元有借条,王某应当偿还。在购买夫妻共同房屋时,王某借款18万元,系夫妻共同债务,王某和苏女士各承担一半。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夫妻借钱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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